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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的方式多样、类别繁多,政策也时有变化,总体来说,美国职业类移民分五大类,做如下区分: EB-1第一优先(约占配额总名额的28.6%),包括:国际经营及管理人才、杰出教授和科研人员、在教育、体育运动、科学、艺术或商业企业方面具有特殊才能之外籍人士,在行业内必须是杰出优秀的领军人物,无需雇主邀约雇佣。注:在中国的精英人士大多符合该类优先。 EB-2第二优先(约占配额总名额的28.6%),包括:在科学、艺术或商务方面具备独特能力者、尖端科技专业人士,需要有雇主。 EB-3第三优先(约占配额总名额的28.6%),包括:不符合第二优先类之含学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人士、技术性劳工(至少经过二年以上之训练与经验)、非技术性劳工。 EB-4第四优先(约占总名额的7.1%),包括:牧师,神父宗教从业人士,两年以上非盈利性工作经验。 EB-5第五优先(约占总名额的7.1%),包括:投资移民,美国移民局允许基于不同专业之外籍人士申请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不同职业之人员有不同的规范。 其中“杰出人才”移民排在美国职业移民榜的第一位,属于第一优先,名称为“EB-1”。是美国政府“招才纳贤”,积极吸引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国家战略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的定义,“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杰出人才”(EB-1A) 主要指的是那些在商业、科学、艺术、教育、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有区域性影响力;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并且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性贡献。 杰出人才移民EB-1A也是进入美国一个非常理想的途径,当申请人以“杰出人士”的身份移民美国,比其他种类的移民更具备欢迎度,移民局和领事馆处理速度也相对于其他移民要快速。“杰出人士”申请美国绿卡比起其他类型的移民拥有许多优势:周期短,费用低,不用找雇主,不用办理劳工证,没有年龄和学历限制,也无须懂英文,全家(包括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均可以一次性获得永久绿卡,没有任何监管条件。 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3、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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