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杰出人才移民指南 >>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指南
|
|
|
每年美国颁发大约67万5千张绿卡给全球绿卡申请人,其中14万张给职业移民的相关人士,自从1990年开始,美国在职业移民绿卡种类里划分了五个档次,而杰出人才EB-1移民为第一优先类,每年有大约4万张绿卡可以颁发。 杰出人才移民EB-1A的政策主要面向在科学、商业、教育、艺术或者体育运动方面有杰出能力、取得一定成就的外国申请人,并需要向美国移民局(USCIS)证明自己在专业领域的成就和贡献即可顺利通过获得永久居留权。 那么如何向移民局证明自己的“杰出”呢?也就是说移民官判定你是“杰出人才”的具体指标是什么呢? 首先美国移民局对“杰出人才”的判定标准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水准,能够证明申请者是该领域中的顶尖人物之一”。一般来说,移民官判定是否是“杰出人才”用两种方法: 一、申请人获得过以下一项以上的国际公认大奖。即诺贝尔奖、奥斯卡奖、普利策奖、奥运会冠军等 二、如果没有获得过国际公认的大奖,申请人必须至少出具下列十项中的三项来向移民官证明自身的优秀。 1、省级、国家级或普通国际性奖章证明,证明在该领域内具有优秀成就。 2、各领域重要的协会或组织(需有一定的成就才能参加的)的会员证明。这个机构应被国家或国际上该领域内的专家认证承认。 3、曾在专业或重要商业期刊发表文章,或曾有重要媒体报道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 4、证明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审,评判所属专业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内他人的作品、工作。 5、证明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独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 6、证明曾在所属领域内的专业期刊或其他重要媒体发表过学术性文章。 7、证明作品曾参加两个或更多的国家内的艺术展览或展示。 8、证明曾在著名组织或机构内担任重要职务。 9、证明薪资酬劳比其他同领域内的人要高得多。 10、证明在表演艺术上曾获得商业上的成功,例如录音、卡带、CD或录影带的销售记录。 若上述条款不适用于申请者的专业领域,申请者则可送交其它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特殊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