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5,你可以“自雇”获取美国身份了——尽管在美国创业文化源远流长,entrepreneur精神备受推崇,更有超级多优秀的创业者都是来自于其他国家的移民,但美国却一直没有相对比较便捷的为创业人才创立的工作许可。直到在24年底,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发布了“H-1B创业者”条款。 01 H-1B自雇 根据“H-1B创业者”条款,H-1B申请人可以通过自雇的方式获批。在移民局对H-1B雇主公司成立的年限没有硬性要求的情况下,已经有不少留学生通过F-1身份成立公司,参加2025年3月H-1B的电子注册和抽签申请,而且已经获批了! 总之,H-1B自雇政策,给在美留学生的留美路径增加了很多机会:
那么,作为在美留学生, DHS要求自雇H-1B申请人拥有超过50%的公司股权,或拥有多数投票权。 DHS要求申请人用大部分工作时间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确保职位符合“专业职位”的标准,其可以利用少量时间来完成公司运营相关的任务,例如寻找投资者、签订合同等。 另外,申请人也可以为多个雇主工作,包括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拥有一份固定工作,同时经营自己的公司。 在身份的有效时长方面,初次自雇申请H-1B的有效期为18个月,首次延期的时长也为18个月,此后可以申请剩余的三年延期。
02 O-1自雇 无独有偶,在今年1月初美国移民局(USCIS)对O-1杰出人才签证的政策手册做出更新。在本次政策更新中明确,由受益人控股的公司(如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为其提交O-1申请。即,申请人可通过自雇形式来申请O-1签证。 和H-1B签证的条件相似,受益人需要拥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并通过自身企业来申请O-1签证。 这项政策的出现,也是为在美创业的外籍人才发展事业且维持合法身份,提供了一个更加灵活的选择,尤其是在H-1B签证名额有限的情况下。 03 L-1自雇 L-1签证也是大家熟知的工作签证,主要是美国为了促进国际间商业活动,而开设的非移民短期工作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派遣高级经理, 行政主管 ,或专业知识人士去美国关联公司工作,以便在美国开展业务。 尽管并没有明确的条款说明申请人应该如何自雇获批L-1A签证,但实际上已经拥有中国境内企业的企业家,完全可以通过在美国开办新公司的方式来实现“自雇”。L-1A签证认可的跨国企业必须要同时具有合格的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可以是母子公司、办事处、合资公司、共同组织所有、姐妹公司以及附属公司等等具有关联性的公司。 而且申请L-1A,美国境内公司可以新成立的公司,不像EB1C移民要求美国境内公司必须实际运营一年以上。 但是对于以新公司来申请L-1A签证的申请人来说,只能获得第一次一年的签证。后续需要根据企业运营情况来实现续签,后实现对EB1C的申请。 总之,在当前裁员风波不断,雇主不稳定的情况下,在美留学生们通过“自雇”办理美国身份,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