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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更新!美国移民局对材料寄出日期提出新要求2025年8月21日,美国移民局更新Policy Alert:从今以后,受“大而美法案”影响的申请费用标准和表格版的认定都以寄件日期为准。 具体来说,申请费用标准和表格版的认定:
因为是基于H.R.-1的调整费用,因此主要是集中在工卡类和庇护类的申请,举个例子:
不过,美国移民局明确重申,身份有效期、优先日、法定提交截止日,一律仍然以美国移民局实际收件日为准。即便申请人身份到期前寄出,但若美国移民局在身份过期后才收到,申请依然视为out of status。 提到优先日,我们再来科普下美国职业移民各类别的优先日。 美国职业移民中不需要的劳工部流程的移民类别: 例如EB1移民和EB2移民的NIW国家利益豁免等,这类移民项目的移民优先日期是指递交1-140移民申请表时美国移民局收件函1-797上的日期;投资移民EB5申请I-526申请表上美国移民局接收函I-797上的日期。 需要美国雇主向美国劳工部门 (DOL) 申请劳工许可证的职业移民类别:比如职业移民中EB2移民的中高等学历类,美国EB3移民的所有类别。这类移民项目的优先日期是递交劳工许可证的递交日期,即ETA-9089文件上的填表日期,或者劳工部的邮件通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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